色母粒载体树脂与基体树脂应具备有机化学相溶性

发布时间:2022-04-01

​色母粒载体树脂与基体树脂应具备有机化学相溶性:

基本状况下色母粒载体树脂与成品的基体树脂应选用同样类别的聚合物,目地是确保载体树脂与基体树脂具备有机化学相溶性。例如:共聚物POM树脂可做为载体树脂用在均聚POM树脂上,SAN树脂可作为ABS基体载体树脂(但GPPS、HIPS不好),PA6作载体树脂可运用在PA66、PA46的基体上色上。原因是PA6的溶点较低,同为涤纶纯天然相溶,可保障优良混和与分散化。此外,针对某类塑料合金来讲,可选用铝合金中二种聚合物之一做为色母粒的载体树脂。


色母粒


色母粒加上到树脂中的量一般为2~5%。测算基体树脂中,载体树脂的含量至少占1~3%上下。这使它变成添加物系列产品中含量较大的一种添加物,因而在明确载体树脂时必须留意当中的关键点。在母料生产过程中若应用不兼容树脂做为载体则实质上便是有意引进残渣或污染物质。设想注塑厂假如在ABS或PS、PBT的料桶里边发觉PE颗粒物料,她们一定会弃用它或是筛出这种PE杂料。殊不知,很多人关注的则是怎样以最少成本费来达到生产商特定需要的色调。在其中的方法,包含多多填充料,选用便宜色浆乃至回收利用料这些。最多见的是应用便宜聚合物如PE或丁二烯聚合物如LLDPE、POE、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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